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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107年度住宅補貼受理期間及相關事項公告1份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8/7/26
發文日期:2018/7/26
發文字號:府建用二字第1073918310號
主旨:檢送107年度住宅補貼受理期間及相關事項公告1份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3條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辦理。
二、惠請各鄉、鎮、市公所公告張貼,並將公告影本轉發所屬村里辦公室予以張貼且加強宣導,申請期間自107年7月23日至107年8月31日止。
三、有關該住宅補貼之申請書表,俟內政部營建署寄送本府後,妥為分配適當份數轉發所屬鄉、鎮、市公所,以便民眾就近索取。若內政部營建署未能及時寄送本府,惠請各鄉、鎮、市公所於開辦期間協助民眾從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專區下載【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(網址:http://www.cpami.gov.tw)右側→「快捷服務」→「住宅補貼專區」】申請書表。
正本: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刊登公報)
副本:本府建設處
附件:
  • 公告107年度住宅補貼受理期間及相關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