刊登日期: | 2018/7/26 |
發文日期: | 2018/7/26 |
發文字號: | 府建用二字第1073918310號 |
主旨: | 檢送107年度住宅補貼受理期間及相關事項公告1份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據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3條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辦理。 二、惠請各鄉、鎮、市公所公告張貼,並將公告影本轉發所屬村里辦公室予以張貼且加強宣導,申請期間自107年7月23日至107年8月31日止。 三、有關該住宅補貼之申請書表,俟內政部營建署寄送本府後,妥為分配適當份數轉發所屬鄉、鎮、市公所,以便民眾就近索取。若內政部營建署未能及時寄送本府,惠請各鄉、鎮、市公所於開辦期間協助民眾從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專區下載【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(網址:http://www.cpami.gov.tw)右側→「快捷服務」→「住宅補貼專區」】申請書表。 |
正本: | 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刊登公報) |
副本: | 本府建設處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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